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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万多的白酒快递途中被烧毁 法院怎么判?

    发布日期:2018-12-06 08:53 阅读量:51

      近年来,快递丢失或被烧毁的事件不时发生,因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不断。一年前,遵义某酒厂就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价值6万多元的白酒在快递途中被烧毁,而寄货的客户又没有买保险,究竟谁来承担损失?11月28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作出判决。


      6万多的白酒被付之一炬


      “对不起,你的快递被烧了。”2017年6月中旬的一天,遵义某酒厂负责人接到快递公司打来的电话,该酒厂运往山东的31件白酒,运输的货车途中起火,全部被烧毁。该负责人大吃一惊,这批白酒市场价67020元,可谓损失惨重。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严重分歧,酒厂一纸诉状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查明:2017年6月15日,被告某快递遵义分公司按照原告的要求,将31件白酒寄往山东。该快递未声明价值、未选择投保。包裹交寄后,在贵阳发往长沙中转的过程中,因车辆起火,导致31件酒被毁(市场价67020元)。原告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货物损毁造成的经济损失67020元。


      被告自愿补偿原告一半损失


      庭审时,快递公司辩称,酒厂未对货物进行保价,应按照托运单上的约定赔偿,即未保价快件赔偿限额为资费的三倍,最多不超过1500元。


      经调查:在快递公司的快递单正面中间一栏注明了保价条款,快递单的背面印有《运送服务条款》,其中第四条就保价和赔偿条款约定如下:“(1)快递货物的声明价值(实际价值)在人民币1500元以内,寄件人无需投保险。(2)快递货物的声明价值(实际价值)超过人民币1500元的,寄件人必须购买保险。未购买保险且未声明价值的,按照快递服务费的三倍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1500元。”


      法院认为,原告在与被告的长期业务往来中应知悉保价与赔偿条款,故法院认为保价和赔偿条款有效。根据保价和赔偿条款,被告应按快递服务费的三倍(最多1500元)赔偿原告的损失。


      经法院调解,被告快递公司考虑到与原告酒厂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意对原告进行补偿,自愿赔偿原告一半损失(33510元)。法院认为这是被告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法院尊重被告的决定,对此予以准许。对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


      随着电商行业的兴起,相继产生快递物品丢失、损坏如何赔偿等问题,其中最核心的是快递行业的保价和赔偿条款的效力问题。


      “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许多市民认为,通过快递公司寄货,如果货物在途中丢失或被毁,快递公司就应该无条件全额赔偿,但事实不是这样的。”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罗孝堂律师告诉记者。


      卖家与快递公司签订托运单,双方系运输合同关系,在托运单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履行。寄件人选择保价并支付保价费,应按照保价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卖家在邮寄价值较大或贵重物品时,应该如实上报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避免因保价声明价值远低于实际价值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最后提醒大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对于贵重物品,在寄件的时候快递公司通常会明文建议进行保价,如果没有保价,一般论斤赔偿或者按照运费的数倍进行赔偿。壹酒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