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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椰岛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25 08:38 阅读量:72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4-2018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连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负;


      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20.84%公司股份已被质押及冻结;


      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26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贵海未来12个月无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明确计划。


      近期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椰岛”)股票涨幅较大,投资者较为关注。公司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营业绩连续扣非为负


      公司主要从事酒类和饮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房地产开发、贸易与供应链等业务。2014—2018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85,054,755.26元,净资产为779,378,574.61元,2019年1-3月份,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99,470,542.20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45,995.9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270,796.72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036,007.13元。


      二、公司股东股权被质押、冻结及相关事项


      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因涉及相关诉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3,410,473股已被法院依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详见公司2018-037、049、068号公告),其中东方君盛于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累计质押的93,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4%)海南椰岛流通股已到期,尚未续质或解除质押。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被冻结或轮候冻结情形尚未导致东方君盛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更,未来可能存在因被强制执行等发生股权变动的情形。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2018年12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纪律处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26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2019-030号公告)。


      四、近期公司控制权变化事项


      2019年6月19日,东方君盛与王贵海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东方君盛将其持有的海南椰岛93,410,47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王贵海行使,委托期限为24个月。王贵海受托东方君盛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133,383,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贵海(详见公司2019-049号公告)。


      虽然公司近期控制权发生上述变动,但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贵海未来12个月无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明确计划。


      五、其他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壹酒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