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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不宜用商标注册来垄断公共资源

    发布日期:2012-10-16 17:42 阅读量:60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异议书多达20多家。茅台注册国酒商标是否能如愿以偿,尚且还是未知数。

     

      日前,由北京、上海、广州、辽宁等地近10位律师自发组织的针对“国酒茅台”注册商标而发起的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研讨会在京举行,多位来自国内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与律师们进行了研讨,这让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大军中又增添了不少权威人士的声音。

     

      点评“国酒茅台”商标事件已成为近年来公众领域内最受关注的知识产权事件之一。“国酒”两字本并不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有性,它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即达到了国酒标准、符合国酒品质的可以使用。企业不宜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