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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汾酒再发声明反对“国酒茅台”

    发布日期:2012-10-22 15:39 阅读量:52

      茅台集团“国酒商标”公示期已于上周六(10月20日)结束,国家工商总局尚未公布最终结果。山西汾酒于上周六再次发表声明,坚持8月6日商标异议书的理由和立场不变。

     

      山西汾酒再发声明

     

      7月20日,“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初审并发布公告。根据《商标法》规定,茅台要想最终拿下“国酒茅台”商标,还需经过3个月的公示期。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企业都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0月20日,“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公示期满,商标局表示共收到95件次异议。业内人士分析称,初步裁决最快要1年半后出炉。

      山西汾酒当日就“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公示到期发表声明称,汾酒集团依然坚持8月6日商标异议书的理由和立场不变,并将保留行使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

      山西汾酒集团文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静安昨日表示,无论商标是否获批,他们对于“国酒茅台”都表示难以接受,并且将采取进一步行动维护权益。

     

      反对声云集

     

      “国酒茅台”商标自7月获初审以来,引发广泛质疑。8月初,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业曾集体表示反对。

      此后,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5酒企联合上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加入反对阵营的还有律师和学者。

      近期曾有媒体报道称,在贵阳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上,茅台副总经理杜光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酒’商标是由国家商标总局通过程序审批公告的,这是国家的事情,非本公司可以决定。国家有国家的规定,国家要求怎么做,茅台就怎么做!”他还表示,商标和酒不是同样的东西,不可相提并论。

     

      分析

     

      申请“国酒”被指高明营销

      社会各界对茅台加冕“国酒”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秘书长彭洪表示,“国酒”二字是一种巨大的隐性资源“酒企打出‘国’字牌,无非是看中了国字号背后巨大的垄断性、排他性利益蛋糕。”

      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唐说,茅台提出“国酒”商标申请本身就不失为一次高明的宣传营销。

      也有人认为,茅台历史悠久,中国也需要一款奢侈品酒与世界名酒媲美竞争。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对茅台此举可能引发的“国”字号商标申请热表示担忧。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唐认为,如果“国酒”商标真给了茅台,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此举无异于鼓励企业投机,众多品牌可能会加入申请“国奶”“国茶”“国衣”等“国”字号商标的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