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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陵陈香”状告“景芝陈香”

    发布日期:2011-05-25 15:55 阅读量:40
      近日,滨州市工商局滨城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有人销售侵犯“兰陵陈香”注册商标的白酒。工作人员立即对某酒水店依法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标称为“景芝陈香”的白酒涉嫌侵犯兰陵酒厂的“陈香”牌商标。

      该品种酒外包装特征为:正面标“景芝”大字白色舒同体,陈香小字白色隶书。当事人共进该品种酒3500箱,每箱进价36元,以每箱40元的价格批发,被查获时,尚未全部售出。

      景芝集团称,在起名时不知道“陈香”商标为山东兰陵集团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目前,该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