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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酒合格率为91.8 法库老窖酒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1-05-25 15:55 阅读量:130
      近期,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沈阳市所属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60家白酒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合格产品56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8%,主要是酒精度、总酸、总酯、乙酸乙酯、己酸乙酯等项目不合格。

      5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新民市三道岗子乡红花酒厂的白酒57%vol、沈阳法库宏海酿酒厂的法库老窖酒38%vol、辽中县兴顺酒厂的白酒49%vol、辽中县万兴泉酒厂的白酒52%vol、沈阳市东陵区高坎镇仁境酒厂的散白酒55.5%vol。

      质监部门指出,标注酒精度数与实际不符是白酒产品监测中经常发现的一个问题。按规定,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酒精度含量不达标直接影响白酒的品质及香型。少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减少原料投入多加水,甚至用劣质酒精来代替,这样的白酒会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总酸含量及比例适当,饮后就会感到清爽利口,醇滑绵甜。反之若酒中含酸量少,就会使酒寡淡、后味短,而酸量过大则会使人感到酸味重、刺鼻。总酯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有关,若含量太低,则酒味较淡。己酸乙酯、乙酸乙酯的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

      沈阳市白酒产品监督抽查汇表:

      受检企业名称标注企业地址受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不合格项目标准值规定检验实测值甜蜜素mg/kg

      新民市三道岗子乡红花酒厂新民市三道岗子乡红花岗子村白酒57%vol散装2009-11-18总酯、己酸乙酯总酯≥1.50g/L、己酸乙酯0.60~2.50g/L总酯1.08g/L、己酸乙酯<0.002g/L7.65

      沈阳法库宏海酿酒厂法库县法库镇晓东街法库老窖酒38%vol500mL/瓶2009-9-6总酸、总酯、己酸乙酯总酸≥0.30g/L、总酯≥1.50g/L、己酸乙酯0.70~2.20g/L总酸0.21g/L、总酯0.74g/L、己酸乙酯0.41g/L未检出

      辽中县兴顺酒厂辽中县朱家房镇永丰村白酒49%vol散装2009-12-1总酯、总酸总酯≥0.60g/L、总酸≥0.30g/L总酯0.40g/L、总酸0.09g/L未检出

      辽中县万兴泉酒厂辽中县于家房镇于家房村白酒52%vol散装2009-12-1总酯、乙酸乙酯总酯≥0.60g/L、乙酸乙酯0.30~2.60g/L总酯0.29g/L、乙酸乙酯0.05g/L未检出

      沈阳市东陵区高坎镇仁境酒厂沈阳市东陵区高坎镇仁境村散白酒55.5%vol散装2009-11-1酒精度酒精度:55.5±1.0%vol(产品明示值)酒精度:58.7%vol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