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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度清香型优级白酒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16-12-12 05:49 阅读量:124

      导读

      清香型白酒以高梁等谷物为原料,以大麦和豌豆制成的中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清蒸清糟酿造工艺、固态地缸发酵、清蒸流酒,强调“清蒸排杂、清洁卫生”。

      这是是中国最古老的白酒流派之一,也是市面上散酒销售中量最大的一种香型。

      本标准代替GB/T10781.2-1989《清香型白酒》和GB/T11859.2-1989《低度清香型白酒》,分别规定了高度酒和低度酒的感官合理化要求,质量等级分为优级和一级。

      本期的国家标准围绕高度清香型优级白酒的标准展开。

      一、基本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清香型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

      GB/T10346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二、专业术语

      1.术语和定义

      清香型白酒

      mildflavourChinesespirits

      以粮谷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以乙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白酒。

      2.酒精度

      高度酒:酒精度41%vol~68%vol

      三、感官要求

      优级

      1.色泽与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物。*

      2.香气

      清香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协调的复合香气。

      3.口味

      酒体柔和协调,绵甜爽净,余味悠长。

      4.风格

      具有典型清香型白酒风格。

      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四、理化要求

      优级

      五、其他要求

      1.卫生要求

      应符合GB2757的规定。

      2.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执行。

      3.分析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T1034执行。

      净含量的检验按JJF1070执行。

      4.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GB/T10346执行。

      酒精度按GB10344的规定,可表示为“%vol”。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壹酒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