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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勐焕工商分局查获一商标侵权案

    发布日期:2011-05-25 15:56 阅读量:32
      7月11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芒市某商店正在销售冒用“茅台”商标的白酒。分局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检查,该商店内上架销售的茅台酒共计48瓶。经厂家鉴定,其中30瓶白酒冒用了“茅台”商标,属于商标侵权,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了这30瓶白酒,并处罚款。

      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商品特别是直接食用的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所标明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QS认证标识等,避免买到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如买到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须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2315举报电话或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投诉,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